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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文件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条件(2020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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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任医师:
1. 具备规定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和副主任医师履职年限(2020年底满5年任期);
2. 继续教育每年不低于25学分;
3. 临床工作量35周以上/年,主持查房35次以上/年;
4. 有丰富的临床、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病症或重大技术问题;
5. 任职期间内成功地组织抢救一定数量危重病人(有抢救记录),其医疗水平在院内外有一定知名度;
6. 有到基层卫生机构中工作过的经历;
7.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论著。
8. 具备在我院急诊、ICU、发热门诊的工作经历:
2020年度须工作满4个月后可申请高级职务;
2021年度须工作满6个月后可申请高级职务。
(具体要求详询医务处

二、副主任医师:
1. 具备规定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和履职年限(2020年底聘任中级职务聘期满5年或博士毕业聘任中级职务聘期满三年)。
2. 继续教育每年不低于25学分;
3. 8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4. 临床工作量不少于40周/年;
5. 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处理疑难病症或危重病人的抢救;
6. 承担本科生、进修生教学和住院医师培训;
7. 有到基层卫生机构中工作过的经历;
8. 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论著。
9. 具备在我院急诊、ICU、发热门诊的工作经历:
2020年度工作须满4个月后可申请高级职务;
2021年度工作须满6个月后可申请高级职务。
(具体要求详询医务处

三、副主任药师:
1. 具备规定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和履职年限(2020年底聘任中级职务聘期满5年或博士毕业聘任中级职务聘期满三年)。
2. 继续教育每年不低于25学分;
3. 具有药学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并用于实际工作;
4. 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能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业务工作;
5. 能够讲授本科生课程,具有指导中、初级药师工作的能力;
6. 有一定的科研工作,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论著。

四、副主任技师:
1. 具备规定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和履职年限((2020年底聘任中级职务聘期满5年或博士毕业聘任中级职务聘期满三年)。
2. 继续教育每年不低于25学分;
3. 对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具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并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
4. 具有较丰富的技术工作经验,能够担任本学科技术带头人的工作,具有组织、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及解决某一方面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5. 熟悉并能协助组织、指导本科生的实验,并能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的部分实验工作;
6. 有一定的独立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参与过1—2项重要课题的研究,并能独立承担部分工作,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论著。

五、副主任护师
1. 具备规定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和履职年限(2020年底聘任中级职务聘期满5年或博士毕业聘任中级职务聘期满三年);
2. 继续教育每年不低于25学分;
3. 具有系统的护理理论知识,能全面指导护理业务工作;
4. 有丰富的护理经验,对急、重、疑难病人的护理能够进行指导;
5. 在医院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组织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和贡献;
6. 承担护理教学任务和一定的科研工作,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论著。
六、注意事项
1.凡参加医院专家答辩会者,不得参加次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申报。
2.自2019 年起,凡是由医院聘任领导小组向学校推荐者,如自动放弃到学校答辩或去答辩未被聘任的,隔两年可再次申报。
3. 对在“新冠”期间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 高级职称评审费500元。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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