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文件
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通 知
根据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相关问题的精神,现就我院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拟申报医疗卫生系列职务聘任者,参照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二、凡拟申报清华大学教学系列和研究系列正、副高级职务或职员系列者,仍需按照学校对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要求取得外语成绩。
特此通知
二0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外语免试具体条件:1.清华大学教师短期出国水平考试通过者;
2.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5级(PETS5)成绩合格者;
3.清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通过者;
4.在国外学习取得学位者;
5.在国外进修、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且出国前通过外语考试且有考试证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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