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废弃药品包装定义:
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院内废弃的药品内外包装盒、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
二、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组长由医务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药剂科及护理部主任担任,组员由药剂科各部门及各临床科室指定的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组成。各人员职责为:
1 医务处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3 护理部主任负责各临床科室临时收集人员的指定和管理。
4 各临床科室临时收集人员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 药剂科各部门临时收集人员负责本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包装的处置管理:
1 药剂科各药房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3 药剂科各部门过期、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须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定期统计汇总并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报所在区县卫生局批准,进行监督销毁,并做好记录备查。
四、其它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管理:
1 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 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毁形处理,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五、医院应加强相关责任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使内部医护、护工、保洁、保安等人员了解私自回收药品包装盒的危害性及违法性,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非法渠道。
六、医院应指定专人定期对院内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院内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严重的应进行严肃处理。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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