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关于印发第三批北京市中医药人才“125计划”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08〕50号)文件要求,加强北京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保证第三批《北京市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简称“125计划”,以下同)工作顺利实施,我局制定了第三批“125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125计划”的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由我局委托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担,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学员的集中培训时间,督促学员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计划和任务。
二、第三批“125计划”学员须签订“第三批北京市中医药人才(125人才)培养协议书”(下载地址:北京中医药信息网www.bjtcm.gov.cn),请于2011年10月26日之前签订协议书,并报送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三、为加强学员管理,请各学员单位确定“125计划”的主管科室和工作人员,并将联系信息于2011年10月26日之前反馈至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申昆(老师)
电话(传真):64286829 邮箱:shk148@hotmail.com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吴百琦 赵玉海 83970029
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