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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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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卫生局的有关通知要求,允许二级以上医疗结构自愿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官报名。 报名基本条件:从事临床内、外、妇、儿科学具有三年以上主治医师资格的医师。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6月25日前报人事处(可电话报名)。 定于2010年7月3日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考官考试,经过筛选统一纳入考官信息库。凡纳人考官信息库的考官颁发《北京考区实践技能考官证书》有效期为二年。根据考务工作需要,统一调度考官参加并承担北京考区实践技能考试服务工作。 人事处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