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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介绍

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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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患者基础服务项目

  分级护理

分级护理制度

  病人入院后,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分为特级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护士在病人一览表和床头卡上作出统一标记。病人住院期间,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更改护理等级。

  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 别和 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1. 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2. 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3. 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

  1.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 重症监护患者;

  3.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 CRRT ),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点:

  1.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 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 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1.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点:

  1.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

  1.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点:

  1. 每 2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病情依据:

  1.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点:

  1. 每 3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