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医保办文件

本院合同制职工生育费用报销通知

字号: + - 14
本院合同制女职工门诊产检费用和住院生育费用(特指全额自费结算的住院费用)开始报销,具体如下:
一、门诊生育费用报销所需单据:
1. 门诊费用收据(按费用发生日期先后顺序排列),另行打印的请附带收费明细单
2. 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 出生证明复印件
4. 生育服务联系单(北京市生育服务单要原件,北京市外来人口生育服务单要复印件)
5. 处方底方
二、住院生育费用报销所需单据:
1. 住院费用收据及住院费用明细汇总
2. 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 出生证明复印件
4. 生育服务联系单(北京市生育服务单要原件,北京市外来人口生育服务单要复印件)
5. 在外地生育的住院费用请出示当地医院资质证明
二、办理流程:
1.交单日期:每年度5月、11月的20号—30号将上述单据送的医保办审核、分类。
2.职工本人将审核分类好的单据送人事处,由人事处录入系统,并生成申报单。
3.职工本人将人事处生成的申报单带回医保办,由医保办送区医保进行费用报销申报。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医保物价办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