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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关于超适应证用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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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关于超适应证用药的规定
用药安全是医疗安全的重要因素,按照国家法律、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医保的相关规定,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应遵守药品说明书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督促医疗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制定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关于超适应证用药的规定。
1. 应严格按适应症用药,如临床常规治疗必需使用超适应证规定的药物需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使用。
2. 超适应症用药需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提供文献及治疗指南的依据,报告提供给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查、讨论。
3. 超适应证用药申请每季度申报一次,填写的申报表经临床科室主任签字后与医学依据一并交给药剂科主任。
4. 超适应证使用药品,应事先向患者交待用药利弊,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附件:1. 关于超说明书使用药物的通知
2. 超说明书使用药物申请表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1年10月20日
附件1:
关于超说明书使用药物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主任:
用药安全是医疗安全的重要因素,按照国家法律、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医保的相关规定,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应遵守药品说明书规定,由于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在医学实践中有时会发生超适应证用药的情况,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督促医疗从业人员依法执业,请您将临床治疗中可能涉及超适应证用药的情况,技术支持依据形成报告提供给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查、备案使用。
此项工作每季度申报一次,报告式样参照所附样表,经科主任签字后交给药剂科主任。关于超适应证用药请遵循“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关于超适应证用药的规定”。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1年10月20日
附件2: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超说明书使用药物申请表
药物名称
商品名
通用名
说明书适应症:
超说明书使用适应症:
技术支持概述(附文献出处或治疗指南):
临床科室意见:
临床科主任签字: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意见:
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签字:
备注: